2011年我自己申请了一处宅基地,写了一份协议由我父亲和大伯出资建房,所建的房产地产由我和城镇居民的哥哥平分,先签的协议后盖的房,到盖房的时候我父亲跟我大伯又不出钱了,只好我自己出钱盖房,2017年城镇居民的哥哥拿着协议书去法院告我方便地产有他一半,我有出资票据,还有包工头给我作证钱盖房钱是我出的,他们托人找村委会开了一份我没有出资的证明,一审法官以分家析产判给他一半房产..这样合法吗
2025-05-20 21: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关于分家析产是否合理,需要考虑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权利分配以及法律规定。其次,在涉及房产分割时,应当遵循公正原则,并且应确保每个家庭成员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在您的案件中,您已经提出了出资盖房的事实证据,并且得到了相关证人的支持。此外,您还提供了证明资金来源的文件,如出资票据等。这些证据表明您确实为房产建设做出了贡献。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能够提供相反的证据或合理的解释来反驳您的主张,那么可能会影响判决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进一步收集和提交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进行详细讨论,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并据此采取适当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