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儿八月份要结婚对方房子不加我女儿的名子,不加我们就没有保障,婚姻法怎么解读这事?
2025-08-08 17:0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如果您女儿和她的丈夫想要结婚,并且您希望保留对你们夫妻共有的房产的权利,您可以与您的女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在结婚时将房产纳入到您的子女名下。 另外,在涉及房屋产权归属的问题上,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房产评估师,以了解当前市场的具体情况和可能的风险。他们可以提供更具体和详细的法律指导,帮助您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请注意,任何关于个人隐私和家庭事务的讨论都应该保持谨慎,避免涉及敏感话题。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