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是沈阳的,我之前在沈阳本地找到一家餐饮店做加盟,我加盟了对方,当时签了一份合同,因为我经营了半年店铺因为我自己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门黄了,可是当时签的合同是交了加盟商5万元钱,这5万元钱合同备注上写的是其中包括前两年的加盟费1.3万元,品牌使用费3000元,定期培训费3000元,管理费3000元,共计2.2万元,合作加盟金为2.8万元, 然后合同到期后,每年再收取各项费用1.1万元,我想问一下,现在合同还在期限内,我想找加盟商给我退一部分钱的情况下可以吗?
1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对方签署的合同中包括了加盟费、品牌使用费、定期培训费、管理费等费用。这些费用可能构成了您投资的一部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表示了这些费用将随着合同的履行而逐渐增加。 然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店铺未能成功运营并最终关闭,因此合同中的所有费用都应被视为违约或未完成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从合同规定的金额中退还部分费用。具体而言,如果合同剩余期限为一年,那么您有权要求退回的金额应该是合同中约定的所有费用(即2万元)减去已经支付的费用(即3万元+3000元+3000元+3000元=6万元),也就是退款额应该为4万元左右。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大致的计算方法,具体的退款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同时,建议您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