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时,协议书上写的2年之内给我20万,还有每月生活费,现在过了半年,20万没有给我一分钱,之前零散的给了一些钱,但是我可以证明那是在20万之外的,请问我现在可以找他要这20万吗?
2024-11-12 03:54您和前夫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支付金额是基于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等条件下的一个合理估计。如果您已经提供了之前的支付,并且这部分款项确实不在您要求的20万元内,那么您可以继续向对方主张该部分款项。 然而,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确保您的证据充分且有说服力。例如,保留所有相关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或其他证明付款的文件,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提供给法院或法庭。 此外,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也很关键。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 最后,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性地沟通对于维护个人声誉和解决纠纷至关重要。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