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时不按照备案价卖房,首付款加收十几万元,并且不写进合同,加收的钱和正常的首付款分开两个公司账户收款,加收的部分不开具发票,售楼人员说为了避税。我们已经按照他们要求付了首付款也签了合同,请问现在能不能把多付的钱要回来?
2025-02-10 10:45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遇到了一个潜在的房产交易欺诈案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立即联系当地的房地产监管机构或消费者保护组织,报告此事。 保存所有与该房屋买卖相关的文件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支付凭证、销售协议等)。 尽快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确认是否存在未偿还贷款或其他财务责任。 如果情况确实存在,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适当的行动。同时,确保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以备将来可能需要提供给法庭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