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七年女友遗弃女儿超过半年并带走我们同居前我的积蓄,同居第一天起我们从来就没工作收入,有对方三个同事证人,聊天记录,台湾中国信托台币,外币帐户流水,这些积蓄都是在台湾买美金支票来珠海换人民币存银行靠利息过日,能起诉拿回积蓄吗?监护权能并案起诉吗?风险代理如何收费?
2025-01-09 04: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女友之间存在财产纠纷。关于是否可以起诉获取储蓄,以及能否将监护权案件合并,需要具体分析双方的法律关系,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对于储蓄的请求,您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具体的诉讼流程可能包括以下步骤。 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情况下,涉及储蓄的案件会由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提交起诉状。在提交起诉状时,应详细说明您的诉求、证据材料等。 准备证据。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储蓄证明、存款凭证、转账记录等。 参与庭审。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在开庭时提出抗辩意见或申请调解。 至于监护权的问题,如果你们之间的感情破裂导致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且孩子确实被您女友遗弃并且已经超过了半年的时间,那么您有权要求法院撤销监护权,并重新指定一个新的监护人。 关于风险代理的费用,一般情况下,律师会根据实际的工作量和成果来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可能会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直接向律师了解详细的收费情况。 最后,提醒您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