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的儿子要离婚,2011年9月儿子登记,2012年2月在京买了房子是男方父母交的首付三十万,2014年儿子摇了车号后又给儿子买车二十万,如儿子离婚这些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吧,他们离婚要卖房子。谢谢!
2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在成年后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所购买的房产或车辆等财产,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或者为另一方所得。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并分割了上述房产和车辆等财产,则您可能需要向对方主张相应的补偿。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父母返还购房款和购车款,这取决于具体的案情以及双方之间的协议约定。如果您认为父母的行为损害了您的权益,建议您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以达成更为公平的结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