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月前到鸡排店厂家考察,预交了4万的定金,收据上写的是合作定金,合同写的是项目代理费,没有提定金,合同明确规定不能以任何理由退项目代理费,项目总金额为71800,定金已经超过总金额的20%了,但是因为资金不够,至今没有开店,也没有参加培训选址等,只是占了代理名额。现在想退回定金,对方总是说这笔费用是代理项目费,不是定金,按合同一分不退,可是收据上写的明明是合作定金,这种情况能退回吗?能退回全额还是部分?
28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合作定金”的条款,并且您已经支付了超过了合同总额20%的款项,那么您可以要求退还超出的部分或全额的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定金将作为违约金,即一旦发生违反合同的情况,定金将被没收,则您可能无法获得退款。此外,如果合同中的“合作定金”与“项目代理费”存在混淆,或者定金已经被用于购买商品或服务,则也可能会导致您无法获得退款。 因此,在决定是否要退还定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消费者保护机构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