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慧会我村委占用我山林地搞建设,说政府没有补偿,是有这条吗?
2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在征得村委会同意后,可以占用部分山林地进行建设。但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接受监督。 如果您认为政府未履行相应职责,您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行政复议。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遵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德。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