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大丰街道丰安路护开一口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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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在城市道路、公路和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倾倒垃圾、停放车辆或者进行其他活动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可以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如果您有相关的问题需要解答,请详细描述您的情况和具体问题,以便我为您提供更准确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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