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娘她爸和我是12年离婚的,离婚是说好的每个月给800元扶养费,一直到我姑娘有工作为止,可从离婚后就没给过抚养费,我姑娘现在23岁了因为贫血总是头晕所以一直没有工作,我想问一下,我可以给我姑娘要回扶养费吗?他现在又找人了,并且有正式工作,我很久下岗没有工作,还要养姑娘,之前他和我离婚是因为和单位的一个女人胡扯,逼着我离婚,不离婚就要弄死我,而且我姑娘正好要高考,怕影响我姑娘就和他离了
2025-10-16 11:38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仔细考虑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后的扶养费用应当按照原定的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来支付,除非有特殊情况导致协议无法执行。 您提到您的女儿因贫血而长期头晕,这可能会影响她的健康状况和未来的工作机会。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定的扶养费支付方式,以保障您女儿的生活质量和前途。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已找到稳定工作并提供经济支持,且您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或收入来源,那么恢复扶养费支付可能会比较困难。此外,由于涉及到法律程序,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 总之,在处理与前夫之间的纠纷时,请确保遵循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家庭生活。希望您能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