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关系不和想离婚 15年11月认识 16年2月与我父母见面并住在我父母家准备结婚事宜 17年2月领证 17年5月办酒 。其实在住进我家没两个月就开始各种吵打 父母碍于面子 坚持让我俩结婚 后来矛盾越来越大 几乎三天吵一吵 还有多次殴打我 ,后来感觉我们没有感情,他是安徽人无房 领证前我父母给我买了陪嫁车署名是我 领证后多次提出过户给他也为这事吵过无数回 曾经打算开店 我爸给了他的钱后来没开成 钱也不见归还 想咨询这种情况判离难吗 他说协议离婚他要和我家谈条件 我做不到 因为我们结婚他和他们家没有出钱 所有都是我父母准备的 他想谈条件凭什么
2024-12-12 11:5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配偶在15年的11月开始相识,并计划结婚。然而,在17年2月你们领取了结婚证书之后,却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了婚姻关系破裂。 首先,您提到您和您的配偶之间存在严重的争吵,甚至出现了暴力行为。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此外,如果您的配偶拒绝接受协议离婚,并且要求与您家庭进行谈判以获得条件,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到这一情况。 至于您提到的陪嫁车的问题,如果您能够证明该车辆是您婚前购买的,并且是在领证之前就已经登记到您的名下,那么可能不会构成财产分割的问题。但是,这需要您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关于您父亲给您的钱的问题,虽然这是您家庭的一部分开支,但是否用于为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或汽车等财产上,也需要具体分析。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是用于这些共同财产上的,那么这部分财产应当属于共同所有。 总的来说,您需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尽可能地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同时,也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