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从2010年相识相知经过双方父母同意后在一起的,从那以后就跟他来北京工作了,工作了一年2011年就自己做了点小生意,刚开始做生意没本钱就向双方亲戚父母借了一些钱,2012年男方父母也过来一起干了,2013年生了小孩,执至2015年才去办理结婚证的,我想问的:那时候借的钱是属于个人的还是双方的,现在婚离关系过不下去了,那个钱该怎么算。
2024-12-12 10:33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事业,那么这笔借款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偿还。 至于您提到的“那个钱该怎么算”,这可能涉及到具体的法律程序和细节处理。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解决方式。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其他非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以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法律成本。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