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没续签。已经超过半年时间。如果现在公司裁员把我开了,我可以拿多少赔偿金?
2025-02-21 09:31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包括。(一)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进行裁员,并且没有与您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则可能符合上述第(二)或(四)种情况。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您的工作年限。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月平均工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作岗位级别。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五十八条,对不同级别的岗位应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具体数额需结合以上因素综合考量,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计算结果和相关建议。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争取更好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