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第三方手租的档口,留有一千元押金给第三方,原床主知道我方留有押金并且同意第三方把档口租给我,现在因为我的原因提前两个月结束经营,押金我打算不要了,抵两个月管理费,原床主还有理由要求我去交管理费吗?
22天前在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租金和相关费用的支付方式。如果您的租赁协议中有明确的规定,并且房东也同意将押金用于两个月的管理费用,那么房东有权要求您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的费用。 然而,如果您认为这部分费用过高或者不合理,您可以尝试与房东进行协商,看是否可以调整或降低费用。如果房东坚持要收取剩余的管理费用,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重要的是,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避免因误解或不公正的处理导致纠纷升级。建议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沟通顺畅,尽可能地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