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七十多岁夫妻健在,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多年前老夫妻的母亲也健在。分家时,父亲分给老大,母亲分给老三,奶奶分给老二。老二家的奶奶去世早。多年后,三儿子因病去世,三儿媳远离家乡,未履行赡养老母亲的义务。二儿子选择把老母亲接到家中赡养。现在,三儿媳和老二一家产生矛盾,准备划分家产。 财产有一栋房子,问老二是否有权分得一份房产?
2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我需要澄清一下。 -你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家庭财产分割和继承问题。这涉及到婚姻法、继承法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在中国,遗产分配通常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即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并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此外,对于有特殊情况如兄弟姐妹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等,还可能影响到遗产分配。 -根据您的描述,老二有权要求分得一份房产,因为他是被指定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继承份额的分配可能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遗产的价值、遗嘱的内容、家族内部的协议等因素。 -关于三儿媳与老二一家产生的矛盾,建议通过协商或调解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法律适用和解决方案应基于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