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九个月,当时法院调解小孩9岁归我,车辆归对方,对方每月付小孩生活费400,至今一分没给,明显耍赖。应该怎样起诉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担心就算又调解勉强给了的话,万一以后又不履行呢?是否可以要求一次性付孩子18岁前的所有费用?我应该怎样起诉?求专业律业支招,谢谢!
2025-06-06 07:13首先,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协商,以解决目前的问题。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提起诉讼之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或相关文件。 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您需要撰写一份起诉状,详细描述案件情况,并提出您的诉求和理由。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用于证明您的身份和权利。 关于一次性支付所有费用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故意拖延支付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支付过程中,您也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措施,如冻结对方银行账户、限制其高消费等,以确保款项能够按时足额支付。 最后,提醒您在任何诉讼过程中都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的证据,以便于日后顺利处理。同时,也要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