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你好,我是打工的租房子住,一开始租了一年,住完了又续租的,没到日子,跟房东说完了我说我不租了,他说给我一个月时间找到下家租房的就没我事了,我说行,我又给他一个月的房钱,就这样我就又住了一个月眼看又到日子,没找到人,我能不能要回押金
24天前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届满前通知解除合同,并且在约定的时间内找到新的租户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原房东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 如果您已经按照房东的要求提供了两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条款,那么您可以向房东提出退款请求。如果房东拒绝退还押金,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处理这类纠纷时,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通信记录,以便于证明自己的立场和主张。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