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我朋友的朋友回家,我并不认识他,去到半路,他就叫我们过去打人,我打了几拳。然后我朋友就像被我们打的要钱,我直接不知道他们会要钱,但是我并没有跟他要钱。我今年16 这个上检察院会怎么判。
2024-09-02 20:53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而仍然实施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您没有要求对方支付任何费用,因此不构成抢劫罪。然而,如果被告知他们将要被打后,却拒绝支付费用并参与殴打过程中的其他行为,则可能会构成犯罪。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检察官通常会考虑以下因素。 您是否知道被告方将会要求金钱赔偿。 您是否有动手打人或其他暴力行为。 案件中是否存在其他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无罪的,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并提供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言。同时,注意保持冷静,避免做出进一步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