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年,孩子8岁,当事人在上海工作7年有暂住证,男方在上海10年之前办理过暂住证,老家贷款买的房产价值30多万,感情不和,当事人只要能离婚什么财产都不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离婚
2025-06-23 07:41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已结婚6年,并且孩子已经8岁。女方在上海工作7年并持有有效的暂住证。男方在10年前就已经在上海办理了暂住证,同时,在对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况下,希望所有财产都归于他方。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双方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以达成有利于双方的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则可以选择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但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此类案件。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将会代表您的权益,收集证据,分析案件事实,并就如何争取公平合理的判决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当然,具体操作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差异或其他因素有所不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