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关于父母生前留有房产一事咨询。我姊妹四人,我父母均去世。生前留有一处房产,这房产属于拆迁房,之前父母均住公房。房子拆迁后的补助买不到一套房,需在拿出两万多买下。当时父母没有钱,我拿出大部分钱,三个姐姐每人拿两千,父亲又借五千才买下此处。我认为此房不属于父母老宅,只能属于股份制房不能平分,应按照出资比例来分配。不知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由于当时特殊原因,任何人拿钱都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
2024-09-14 16:22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父母遗留的房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并且已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登记手续。因此,该房产应当被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购买过程,如果当时确实存在资金短缺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或损害他人权益。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对房产拥有所有权,请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房产所有权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