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当时以我的名义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钱是由另一个人出的,现在房子也是他住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在我想把房子收回,可以吗?当时就写了一个房子由他出的钱的字据,没有过户给他。
2025-04-20 00:1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在购房时确实支付了款项,并且您也认可了这一事实,那么您可以考虑要求将房屋收回并追回所付的款项。如果您有相关证据证明该款项已经交付,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支持您主张收回房屋和追回款项的重要依据。建议您先与您的朋友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意愿,然后再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的行动。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好能够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将来需要时进行参考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