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家里的房子出租出去了,是中介给代替挂到网上去的。合同上签的是2018.8.5日打款一年的房租,现在时间到了,也没打款,而且乙方给中介的讲不租房子了,现在中介的给我们要押金,我们现在该怎么做?是不是可以拒绝还款?而且可以把房子在另外出租给他人? 请麻烦解答
2025-10-11 22:29您好!首先,您需要确认房屋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明确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并且没有明确约定租金到期未支付即视为违约,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剩余租金并解除合同。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即使租赁期限已过,您仍有权继续使用该房屋,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租赁关系。 再次,关于押金的问题,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押金的金额和用途,您可以考虑将押金作为补偿,用于弥补您的损失或者作为赔偿对方的损失。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押金的用途,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尽量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副本、收据等,以便于后续维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