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开店,给妻子发工资,平常所有开资(一切,都是丈夫支出,如果离婚,妻子的工资算不算共同财产?
17天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作为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收入或投资)时,该部分收入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若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其经营所得归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共同财产。 因此,在你提到的情况中,如果妻子是通过自己经营的店铺获得的收入,并且该收入用于日常开支,那么这部分收入应该视为妻子的个人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这些收入被用于共同生活,否则不应将其视为共同财产。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应依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建议在涉及此类争议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