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果一个房子的首付款是父母付的,且父母存有付款时的刷银行卡的其签字凭条,但是开发商的收据及发票抬头都是写其子女夫妻双方的姓名,且还贷也是其子女夫妻双方还贷,房产证也是其子女夫妻双方姓名,请问父母有权利凭首付款付款刷卡凭条变卖此房产吗? 还有如果父母要跟子女绝交,子女需要承担什么费用?父母口口声声说要其子女偿还自18岁以后的所有抚养费用?请问子女真的要偿还吗? 补充:如果文中父母为单亲母亲,且其离婚法律判决书上说抚养孩子到18岁呢?
2025-02-11 03:40尊敬的用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和您的父母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存在争议,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该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子女应当支付给父母的抚养费金额和期限。具体数额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此,即使法院判决抚养费,也不意味着子女必须无条件地承担。 至于是否可以出售房产的问题,这涉及到产权归属和继承权的问题。如果房产属于您父母所有,那么他们有权决定是否出售房产。如果房产属于您或者您的配偶共同所有,则可能涉及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您与父母进行沟通,明确各自的意愿和要求,以达成一致的意见。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您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要考虑实际情况和个人利益,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