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2014年是夫妻,男方在我不知情下给他朋友连带保证人担保。2014年10月份担保的。我们离婚2015年2月份离的。2017年十月份审结了。2018年的五月份我到银行取钱的时候,银行说我的卡被冻了。结果报了警经银行调查是成都龙泉弈区人民法院冻的。我咨询了那边的法官才了解到在2014年有个案件。法官跟我诉说了情况。可我一直以来没去过成都更不要说是担保签字。实事求是的说什么都不知道。这案件我可以报刑侦大队报银行和那些贷款人吗。律师。我觉得这银行负责贷款人有问题。不是本人签字按手印这么大的数目就可以随便带出来。律师你觉的这官司能还我清白吗。我现在申请从审。但没消息。咨询
2025-09-29 09:21您好!首先,关于您提到的冻结账户的问题,建议您直接联系您的开户银行或公安机关进行详细咨询,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帮助。 至于案件是否能够澄清,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分析。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可能存在错误或者有其他疑点,可以考虑向相关司法机关申诉或者提出异议。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由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法律程序,任何未经证实的信息都可能误导或损害您的权益,请谨慎对待,并尽量提供尽可能准确和完整的信息以便于更好地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