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处于试用期已签合同准备出国工作,起初公司保证1个月之内就可以办签证出国,后又说要2个月,现在有通知说要11月份,于三天前通知领导准备辞职,并提交了辞职信,可是公司告知要收取签证费500美金和风险抵押金共3700元,请问这合理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员工在离职时要求退还押金或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得到支持。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签证费和风险抵押金。 请注意,由于我无法访问实时信息或查看最新的招聘信息,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并了解具体政策,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