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一高有四十辆做小吃的车,在一高,和一中学校门口卖吃的,把我们的门面生意都夺走了。可城管还要我们门面交费,出自己门口卖吃的,我们应该交吗?
2025-03-24 20:5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权在自己的合法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受他人干涉。如果汝南一高的车辆确实影响了您的门面生意,您可以向当地城管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他们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同时,您也有权拒绝城管部门要求您支付费用的要求。如果您认为城管的行为是不合理的或者违法的,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