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大二的一名大二学生,现在学校以户籍不是本地为由要我补交之前的学费一万二。但我之前高考志愿填报前咨询该大学招生负责人时,询问外省学生以本地学籍报考是否收费,可负责人给出答案是同样免学费的。而且我报道时,学校也没有要求我教学费,请问现在的补交学费是否是合理的,学校在这当中是否存在过失。因为我当初报考就是因为它免学费,如果它不是免学费的话,我可以花同样的钱选择其他我更感兴趣的学校。谢谢
2024-11-02 13: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合同纠纷和不当得利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入学资格问题,虽然您当时与学校沟通并确认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但考虑到相关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建议您及时联系学校的相关部门了解最新的规定。 其次,关于补交学费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误导行为,导致您对学校的服务产生了误解,并且造成了经济损失,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建议您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的相关承诺书、报到记录等。 最后,对于学校的行为是否存在过失,这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例如,如果学校确实没有履行其告知义务,或者提供了虚假的信息误导了您,那么学校可能存在过失。但是,如果学校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并且不存在过错,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建议您采取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