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开车追尾了一辆电动三轮车,他车上四人不同程度受伤,当时三人住院,现在已有两人出院,还有一个住院,医生说再住一两天院就可以回家养,回家养最少两个月,他们提出我要赔偿两万元就出院,否则不出院,我有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想问下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怎么赔偿,我自己要承担多少,现在交警队的责任还未给划分出来,我该是先和伤者协商赔偿呢还是先和保险公司商量赔偿,还是说保险公司和伤者商量赔偿,还是说交警队和保险公司共同出面协商赔偿呢,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2025-02-28 17:39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在驾驶过程中追尾了另一辆车,并导致车内4人不同程度受伤。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事故双方均未违反交通规则,则应由双方自行承担责任。 关于赔偿问题,首先需要确定的是交警部门是否已经对事故进行了责任认定。如果有责任认定书,您可以依据其内容来计算自己的损失金额。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建议您尽快联系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的认定。 其次,如果您持有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请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来处理赔偿事宜。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先行赔付部分或全部损失,然后再向对方索赔。 最后,对于伤者的医疗费用,建议您与伤者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您认为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可以要求重新评估伤者的实际损失情况,并据此调整赔偿金额。同时,考虑到伤者可能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建议您考虑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以帮助伤者更好地恢复。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并依法维权。在此期间,尽量保持冷静,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影响后续的协调和沟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早日恢复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