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有限公司丽江分公司做销售,入职工作了三年,总公司在昆明,公司一直没给我买五险,劳动合同也是入职快一年签的,而且签了后合同直接寄到昆明没有拿到我们手里,现在公司让我们离职,我已于17年11月6日写了离职申请,现在我想咨询如果我跟公司要赔偿能不能要到,赔偿内容有哪些 谢谢
2025-02-26 10:4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因此,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您的实际服务年限来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五险一金,这属于公司的法定义务,公司应该为您缴纳。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