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公司已经把岗位换人,请问产后1年受劳动法保护,如果没有哺乳公司也不得开除员工,也享受哺乳假1天1小时吗
18天前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安排其休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在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其提供必要的休息和恢复时间。 关于哺乳假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哺乳而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日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享受四十日产假。在此基础上,对于哺乳期的女性员工,如果需要继续上班,可以申请延长哺乳假,具体标准由各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制定并公布。 总之,您提到的情况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享有产假期间休息的权利,并且哺乳期间受到特殊保护。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建议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