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刚刚刑满释放他的判决书上有剥夺政治权利两年,是不是没个月都要到当地派出所去报道?不去报道行吗?或者打电话报道行不行?
18天前《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决定执行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有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十年。无期徒刑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为终身。死刑缓期执行的剥夺政治权利期限与死刑同时执行。 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被判处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同时执行。 对于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提前释放。具体办法和期限,由执行机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所以你朋友需要按要求定期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但不是每月一次,而是每季度一次,且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如果你的朋友确实无法按时前往,应主动联系当地的司法局或检察院,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