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理发师,今年和朋友一起开的一家理发店,店里一共四个股东、由于前段时间我和店里另外一个股东犯了非法狩猎罪被刑拘了七天,交了几千元保证金才被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当天被放出来后到森林公安机关办理若干后续手续后,该局森林公安黄所长说要拍一个我们被抓的视频,并保证不会放到网络上流传,我和店里另一个股东才同意拍摄的、可就在我们都以为这一事件平安无事后的第四天、在我们县城的掌上芦溪平台上该视频就爆光了!虽然打了马赛克,影响也满大的。我想请问该森林公安部门继然跟我们保证不流传的情况下又未经我们允许的情况下将此视频发布公告构不构成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和若干问题?......
2025-04-26 13:5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泄露他人的隐私信息。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森林公安部门未经您许可便将您的个人信息公开,这可能构成了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 此外,即使该视频经过了马赛克处理,也可能对您的名誉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建议您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此事,要求其停止发布并采取措施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