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不认识)在我不知情况下,于2008年用我的身份证从农村信用社作担保贷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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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的身份信息被他人非法使用或冒用进行贷款等行为,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行为无效,并要求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同时,您也可以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建议您尽快联系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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