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的老公不务正业,有外遇被女儿看见,他们分居有一年多,感情已经破裂,想离婚,我们是安徽的,请问在这里可以离婚起诉吗?
25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因此,你女儿的丈夫如果确实存在外遇行为,并且与你女儿的感情已经破裂,那么你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离婚诉讼中,你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破裂。 你们共同生活的事实证明,比如结婚证、户口簿等; 您女儿提供的关于您丈夫外遇的证据,如短信、电话录音等; 您女儿提供的关于您丈夫不务正业的事实证明,例如工作表现不佳、赌博等; 您女儿提供的关于您丈夫对家庭责任态度的事实证明,例如未能履行家务义务、未能尽到抚养子女的责任等。 如果您还有其他证据支持你们之间的情感破裂,也可以提交给法院作为辅助材料。 在起诉前,建议先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如果调解不成,再考虑起诉。同时,在起诉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避免涉及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的泄露。最后,记得查阅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处理程序和可能面临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