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劳动局投诉热线你好我在一家加工厂工作十余年了,就去年回去没去,今年过年来又去上班的,老板说要辞退我,能要到补偿吗?
2025-10-09 08:1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您可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如果您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可以要求补足差额部分。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