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2014年父亲自杀去世,当时我在服兵役,他的遗嘱中除了老家农村一个30年的老房子没有给我和母亲留下任何财产,也没有交代有欠一个姓满的女人的两万块这事,然后2015我母亲改嫁(母亲户口迁出但我的没动),直到前几天母亲和我都不知道有此事。就在前几天那个女人通过各种方法渠道打听到我母亲现在的家庭住址,拿着一张三四年前说是我父亲给她写的一张欠条找上门来催债,第一次还算客气,但是隔两天打电话因为我母亲没接她电话就发了几条短信,大体意思说会有人找你们要账的别后悔,带有明显威胁恐吓的意思。因为我目前还在外地服役,想请问:这钱我和母亲应该还么?好不容易搞到了欠条的复印件,请看下它还有法律效力吗?
2025-05-06 01:45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您的母亲在2014年已经与他人结婚,并且户口已迁出,因此您不再享有对她的继承权。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对于遗赠人和受遗赠人的权利义务具有约束力,即使遗赠人在遗嘱中未明确表示遗赠给特定的人,遗赠扶养协议仍然有效。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女人持有遗赠扶养协议中的原件,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将受到质疑。因为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由遗赠人和受遗赠人双方签订,并且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如遗赠人自愿、受遗赠人愿意接受等。如果遗赠扶养协议是由遗赠人自己制定的,或者遗赠人和受遗赠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协议的效力。 再次,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行为,其效力取决于遗赠人的真实意愿以及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如果您认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有效性存在问题,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该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针对您提到的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与该女性进行沟通,了解其诉求并表达自己的立场。 如果对方坚持要求偿还债务,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在必要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