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我与其亲戚因房屋拆迁问题前往瓯海区娄桥街道办事处找城建办副主任陈剑春反映问题,当时双方发生了口角,我推了副主任陈先生一把,对方随后用脚踹我,双方立即被其他人拉住,娄桥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报警,副主任陈先生看见我被人拉住,随后上前殴打其,后我与亲戚被公安机关带走进行笔录并处罚,但对方安然无恙,其询娄桥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知其应向市纪委反映,7月30日其联系市纪委,市纪委告知政府单位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在班时间,涉及打架斗殴应由公安机关处理。而后投诉到12345,派出所叫我去谈话,明确告知不会处理对方,但已经把资料移交给纪委。从纪委得知监控视频不是很清晰,并不能确定有无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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