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需要到当时办理的民政局吗?房子是对方父母出支购买的应该怎么分割财产呢?
9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建议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关进行详细咨询。通常情况下,离婚手续是在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进行的。 至于房产问题,如果房屋是双方共同出资或者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那么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所有。因此,在分割时,应考虑实际情况,并按照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配。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和证据,请提供给您进一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