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一个厂的,他离婚三年就只给了两个孩子两个月的抚养费,法院判他给,执行人员也找过他,他就跑到九江打工去了,今年又回厂里来做了,我可以申请法院直接从工资里扣除抚养费吗?是要跟工会里说吗?
2025-07-03 03:44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先尝试与前夫进行协商,了解他的财务状况和可能的支付能力。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工资收入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评估前夫的经济情况。首先,您需要收集有关前夫的财产信息,包括其收入来源、资产分布等,并对其债务情况进行调查。 向法院申请。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您可以在提起诉讼之前,向法院提出请求强制执行前夫的工资收入作为孩子的抚养费用。 提交证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银行账户记录、工资单等,以支持您的请求。 法院审查。法院将对您的请求进行审查,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证据或文件,以便做出决定。 实施裁决。一旦法院作出裁决,执行机关有权依法扣押、冻结或者划拨前夫的工资收入用于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强制执行。如果您认为前夫未履行法院的判决,可以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例如申请强制执行。 请注意,在执行过程中,应当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违反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