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以付一半款项,合同约定过户之前任何使用费用甲方支付,过户费乙方承担,甲方配合,之前甲方说不欠取暖费,现在查出来有取暖没算清,房东不缴纳,并且不办理过户,推脱说什么时候交完什么时候过户,合同上没写几天办完手续,但是写了如果有一方违约,要支付双倍违约金,合同上只写了定金,和总房款,我可以告她欺诈吗?双倍违约金她要是返还的话是多少
2024-12-01 06:49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关于是否可以将房东视为欺诈者,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证据支持。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房东确实存在欺诈行为。 合同条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是判断房东是否构成欺诈的重要依据。例如,在您的案例中,合同中可能包含房东未按时缴纳供暖费等条款。 法律适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房东的行为导致了您的损失,您可以主张损害赔偿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定金。 至于双倍违约金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违约金应当由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给守约方,而不能随意增加或减少。因此,房东若愿意返还双倍违约金,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作为一般性指导,具体法律事务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