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兄弟十年前,在私人工地上打工,摔死了,当时法院判,包工头和房主,补偿了几万元,判给我父亲1.5万元,从哪以后我兄弟媳妇和她女儿就再以没有管我我父亲,也没养过,现在我们这面临要拆迁了,父亲八十多了,也不能独立生活了,我问我弟媳和侄女,管养我父不,她们说我兄弟死了判的一万五千元,就是养父亲到死的钱,这个说法正确吗,以后老人死后,老人的遗产她们又要继承,现在又不养老人,正确吗,谢谢老师指点一下!
16天前您弟弟去世后,其妻子(即您的妹夫)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并且该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则该协议应当优先于法定继承方式执行。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弟弟生前与您妹妹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一女,因此您作为他的直系亲属,享有法定继承权。但是,您弟媳和侄女也有权利提出请求,要求按照协议或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老人死后,老人的遗产她们又要继承”这一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而配偶和父母则是第二顺序的继承人。这意味着如果您妹妹和侄女不同意将财产留给您的父亲,那么他们必须首先考虑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这些财产。一旦他们获得了这些财产,他们就有权决定如何分配这些财产。 总之,建议您与您的家人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立场,以便做出最合适的决策。同时,您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来澄清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