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这片房子要征收,但是因为我们没有房产证也不是本地户口所以每平方只有800,而人家本地的都是4900,我想问的是如果我们现在找一个本地户口的人签字,然后征购的钱先给他,而我和这个人之间再写一个协议,协议说明政府把钱给他后他再给我,那么这样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用,如果他赖账我们能不能要回来?请各位大师帮忙回答下
2024-11-19 11:10您的请求涉及合同法和房地产法规。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考虑因素。 首先,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偿协议,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因此,即使您认为对方提供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也不能仅凭口头协议就直接要求对方支付更多款项。相反,您需要确保自己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补偿金额明显偏低。 其次,在您提到的协议中,关于政府将补偿款给对方后再由对方转给您这一条款,这本身可能涉及到不当得利或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问题。如果该第三方确实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来追回自己的损失。 最后,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了解当地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如何有效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可以考虑聘请见证人或者公证机构进行见证,以增加协议的有效性。 总之,虽然在某些情况下,通过这种方式获得补偿款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判断。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