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家房子拆迁,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但我们之前已经签过三方协议,这套拆迁的房子归我,另外一套没有拆迁的归我弟弟。在拆迁前我弟弟在我的房子的院子里面盖了门房,在院子里面打了井。拆迁时门房和井总共分了15万,请问这15万的归属如何界定?是都归我弟弟?还是归我?或者是我们俩以什么比例分配?或者是其它什么情况?
16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房子属于您的父亲,但您们签订了一份三方协议,其中约定房屋的所有权将归属于您。因此,根据该协议,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归属于您。 其次,关于在拆迁过程中建造的门房和井,它们的价值应当按照双方各自份额来确定归属。由于您们已经签订了三方协议,那么根据协议中的约定,这些财产应该属于您。所以,对于这部分价值,它应该是按照你们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的。 最后,如果您认为这份协议不足以明确所有事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例如,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协议的有效性,并要求对涉及房产及附属物的相关事宜作出裁决。在这个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