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儿子订婚时送彩礼十六万,现女方提出退婚说,因错在男方,所以礼金只退十万,并且他们同居过。从订到退只有三个月,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全额吗?这官司要到被告所在地方去吗?可不可在原告所在地打?
2024-10-05 12:41关于您提到的案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则婚姻关系即为正式成立,因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或更改婚姻关系。 如果您认为对方违反了婚姻法中的规定(例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并且造成了您的损失,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至于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全部彩礼,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是因为对方有违法行为导致的,那么可能可以获得部分或者全部退款;但如果只是因为个人原因不愿意继续交往,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要求退还全部彩礼的。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离婚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您打算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建议先与对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后再选择合适的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