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出门溜狗,不小心弄丢了,之后丁发了悬赏广告。流1、浪汉戊看到后寻狗,却发现被甲找到,戍想要求甲将狗给他,但甲拒绝了,戍去甲家偷走了狗,将其交还丁,这时戍有权要悬赏吗?狗的所有权是丁、戍、甲三人中谁的?(请专家给我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可以直接给答案没必要解析答案但务必给出答案!急!!) 2、甲有一只宠物狗因为要出国,暂时交由乙保管,后丙看到狗后心生欢喜,乙就将该狗卖给了丙。甲回国后将乙起诉法庭,法院驳回后甲到丙家偷回该狗,后又卖给不知情的丁此时所有权是谁的?
2025-09-05 12:54关于第一个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遗失物在所有人或占有人未声明放弃的情况下,其所有权应归属于拾得人。因此,在此情况下,戊作为捡到狗的人,对狗有所有权。 至于第二个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动产交付时发生转移所有权,即狗的所有权应当从乙转移到丙。然而,由于丙未经甲同意擅自转卖该狗,这违反了合同法中的“无处分权人转让财产”的规定,因此丙的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因此,丙不享有任何权利。 综上所述,狗的所有权归戊所有,而甲则没有权利向丙追讨狗,除非丙能证明自己有合法的购买和出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