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农村人,同村的有个人在外地办了一家废品回收厂,我的公公在他那里干了两个月时,本来想再干一个月到收麦时就不干了,可是出了意外,他今年66岁了,在给雇佣者装车时,从车上摔了下来,装的是空油桶,脚下踩着油桶,手里举着往上放时,脚下的踩瘪了,就摔了下来。造成肋骨骨折3根,在那里看了1周的病没有住院,雇佣者付了医药费,公公觉得在那里没人照顾他,各种不方便就回来家里继续治疗,那老板只结了我公公工作2个月的薪水,和回家的路费,就没有别的了。我想那老板是不是应该付我们误工费,疼痛让我公公受着,还没有补偿,甚至每月3500的工资,两个月因为雨天没干满,只结了6000元,这个不去计较。烦请律师指点。
2024-10-03 10:06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损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雇主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医疗费用,并且不存在其他过错,那么可能不需要再支付额外的误工费。此外,雇主是否应当支付误工费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例如雇员的工作性质、雇主要求等。建议您与雇主进行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后再做决定。同时,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