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朋友欠我四万元钱跑了,一年后我找到他了,不在一个城市,我们通了电话和微信,他承认欠我钱,我起诉了,他家人不给他还钱,可是他赚的钱都给他家人了,他名下什么都没有,请问律师他赚钱不还我而是给了他家人,请问他的家人有没有义务替他还钱,我该怎么做
27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的信任与选择。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即欠款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其所欠款项。在您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关系中,如果双方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合同,并且债务已经到期,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还款义务。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债务人在一年后的联系过程中承认欠债的事实,并表示愿意偿还这笔款项,这表明其经济状况有所改善,因此可能需要考虑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一些建议。 协商解决。尝试通过沟通与协商解决争议,寻求达成和解。可以考虑提出合理的分期付款计划或提前还款条件,以减轻对方的压力。 法律途径。如果双方无法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建议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包括其名下的资产。同时,也可以考虑申请支付令,这是对债务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 寻找第三方协助。如果您认为自己难以单独处理此事,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调解机构或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提供帮助。 记录证据。为了确保以后的法律行动能够顺利进行,建议收集并保存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于法庭上使用。 请记住,任何涉及法律事务时,应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