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弟弟二婚第一个老婆留下一个女儿3岁,第二个老婆结婚两年有一个女儿现在一周多我弟弟昨天在厂里上班不幸出了意外厂里给了赔偿金,我弟弟今年27岁,父母60多了身体一直不好,小女儿弟媳妇要抚养但是我弟弟在外地还没有回来还没有下葬弟媳妇就说要去江西娘家不回来了,我们安徽的,那我们要给她赔偿金吗,要给多少,我们能不能把小孩的抚养费分每一年打给她,她现在年轻总是要改嫁的,我弟弟人没有了总不能用我弟弟命换来的钱给她带去嫁人吧,
2024-09-08 06:54首先,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您的家人进行沟通和协商。由于涉及到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最好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关于赔偿金的处理,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弟弟已经去世或者无法继承遗产,那么这个款项将作为他生前债务的一部分,需要偿还债权人。因此,在处理赔偿金时,应当考虑其用途,并尽量将其用于弥补债务或帮助家庭成员的生活。 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这取决于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判决的结果。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承担一部分抚养费用,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最后,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处理此事,都应尊重法律程序和公正原则,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您能够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保护好家人的利益。